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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适龄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实施方案(3)

更新时间:2022-03-18 10:03 作者:admin 来源:省财政厅 阅读次数:82

五、项目管理

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适龄妇女“两癌”筛查的组织协调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,组织宣传发动、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。

省农村适龄妇女“两癌”检查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妇女儿童保健中心,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修订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、督导检查、资料统计分析、信息反馈等。

省农村适龄妇女“两癌”检查项目监控中心设在安徽省肿瘤医院,负责制订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;负责技术咨询与指导;完成省级质量控制工作;及时向项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材料。

市、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实施工作,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;组织人员培训;组织专家进行“两癌”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;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、分析,并向上级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工作总结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项目,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,落实相关工作要求,加强督导检查,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。

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各市县、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、电视、广播、报刊等媒介,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,对“两癌”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,做到家喻户晓、积极主动、自愿参与。

(三)规范项目实施。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,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,组织临床经验丰富、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,确保筛查质量;建立咨询、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,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。 

 

 

城乡适龄妇女“两癌”免费筛查实施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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